华 民 间 绝 技

传媒中心

中民绝*字*[2005]001号

                                                                                                   

关于建立“中华民间绝技传媒中心”的通知

为了实现“挖掘中华民间瑰宝、再现民族历史辉煌”的宗旨,中华民间绝技体系决定建立“中华民间绝技传媒中心”。

通过建立“中华民间绝技传媒中心”这一专门职能机构系统,来形成一套科学完整且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并以此来充分地“弘扬中华民族精髓、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从而进一步地推动“抢救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中华民间瑰宝”等各项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

它通过编辑出版发行图书、报刊、音像等制品来记载“抢救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中华民间瑰宝”等方面所取得的各项成果。

它通过利用广播、电视及国际互联网络等媒体来宣传报导有关“抢救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中华民间瑰宝”等方面的各项活动,并传播其相关的绝技知识。

根据中华民间绝技传媒中心的职能特征、职责范围和现阶段工作实际情况设置以下相关部门:

部:人力资源部,捐赠赞助受理部,广告宣传受理部,传媒工作者资格审查部,图书部,报刊部,广播影视部。

九处:图书编辑处,图书出版处,图书发行处,报刊编辑处,报刊出版处,报刊发行处,广播影视编辑处,广播影视出版处,广播影视发行处。

 

中华民间绝技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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