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
华 民 间 绝 技
基 金
中民绝*基字*[2005]001号
关于建立“中华民间绝技基金”的通知
为了实现“挖掘中华民间瑰宝、再现民族历史辉煌”的宗旨,中华民间绝技体系决定建立“中华民间绝技基金”。
通过建立“中华民间绝技基金”这一专门职能机构系统,来形成一套科学完整且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并以此来充分地优化社会投资资源,营造有利于“抢救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中华民间瑰宝”等方面发展的良好环境。从而使之成为“抢救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中华民间愧宝事业经济基础”。
基金主要是基于传统绝技、现代创新绝技和绝技普及这三个方面来设立的。目前根据其发展阶段的不同和使用阶段的不同将其分为三个大类5个品种;今后还将依据中华民间绝技事业的发展要求逐步开设其它品种的基金。
基金主要来源于热心中华民间绝技事业和支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海内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款;同时也将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投资。另外,它将完全按照其捐款人、投资人的意愿分别进行管理与实施;通过无偿资助、赞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在开展“抢救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中华民间瑰宝”等方面活动的企业与个人。
中华民间绝技基金采取的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与运作模式。它主要依靠其各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和完整的运作体系,以及科学、客观的运作模式,结合其所投放项目的特点、并根据其基金使用方在运用基金时所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上给予相配套的服务和支持;使其达到具有所需资金少,使用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目的;最终保证对已设基金合理、有效的使用,维护捐款人、投资人和中华民间绝技组织机构体系的权益,并使其达到安全与收益的最大化。
中华民间绝技基金将为促进中华民间绝技事业的发展,铸就更多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绝技项目与现代创新绝技项目,和进一步推动绝技项目与绝技产品的市场运作与应用普及工作,提供其资金方面的支持与相关的配套服务。
根据中华民间绝技基金的职能特征、职责范围和现阶段工作实际情况设置以下相关部门:
四委:基金规划委员会;基金执行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监事委员会;
六部:人力资源部,捐赠赞助受理部,广告宣传受理部,传统绝技类项目基金部,现代创新绝技类项目基金部,绝技普及类项目基金部;
四处:传统绝技类项目抢救与整理基金处,传统绝技类项目继承与发扬基金处,现代创新绝技类项目种子(孵化)基金处,现代创新绝技类项目催化基金处。
中华民间绝技基金
返 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