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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民 间 绝 技
人 才 中 心
中绝技*人字*[2005]第001号
关于建立“中华民间绝技人才中心”的通知
为了实现“挖掘中华民间瑰宝、再现民族历史辉煌”的宗旨,中华民间绝技体系决定建立“中华民间绝技人才中心”。
通过建立“中华民间绝技人才中心”这一专门职能机构系统,来形成一套科学完整且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并以此来充分地响应党和国家把“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努力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大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的号召;同时为了更好的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改革,大力培养各类人才,加快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充分开发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使我国由人口大国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国,为全面推动“挖掘中华民间瑰宝、再现民族历史辉煌”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根据中华民间绝技人才中心的职能特征、职责范围和现阶段工作实际情况设置以下相关部门:
五部:人力资源部,捐赠赞助受理部,广告宣传受理部,人力资源部,绝技大师部;
十七处:人才派遣处,民居与庙堂类人才处,食艺类人才处,中医中药类人才处,武林绝技类人才处,工具与用具类人才处,编织与编结类人才处,织绣与印染类人才处,装潢与纸扎类人才处,陶瓷与雕塑类人才处,剪纸与皮影类人才处,舞具与玩具类人才处,书画类人才处,演艺类人才处,其它绝技类人才处,人才培训处,人事代理处,人才测评处。
中华民间绝技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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